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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工作条例等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项目

2018年07月27日   来源:本站   浏览数:2823

        近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条例等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项目。

        规划列出立法规划项目50件,属于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可提请审议的项目。为落实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系统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工作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由我厅负责起草的2件项目列入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治理类规划项目,拟安排审议。此外,规划设立立法项目库,库内项目共60件,属于需进一步论证,列为后备、动态管理的项目。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按照立法程序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由我厅牵头起草的《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湖北省分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条例(修订)》等列入库内项目。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是未来五年我省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工作,对于合理配置立法资源,统筹立法工作,明确立法重点,提高立法效率,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厅将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相关项目的起草、审修等工作,确保高质量提交立法草案,保障立法规划的全面落实。